佳木斯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是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管理规定;指导全市事业单位登记工作;负责市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备案审查、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与公告管理;履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审查制度,对事业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的建立、管理和利用。
职能:
1、负责各类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和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文件、合格文件等有关考务文件的拟文、发文工作。
2、负责各类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
3、负责试卷的征订,考前、考后的试卷交接、分箱及保管等工作。
4、负责落实考点,安排、检查考场,落实考试考务工作人员,召开考前考务工作会议。
5、接受相关考试业务的咨询。
佳木斯人事人才网更新时间:201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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