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财政局会计科:
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会计法令、法规和规章;认定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指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监督指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管理社会审计;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验收和认定会计电算化脱手帐工作;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包头市财政局会计科电话: 刘冬梅 207 5128097 杜林祥 220 5143749 乔 艳 221 5143750 宫世超 221
包头财政局更新时间:2011-08-13